寫男男戀小說判刑比殺人還重?從晉江文學城到《陳情令》,中國耽美創作者的自由在哪?
2025年的端午連假,當許多人在家享受美味的粽子時,在中國,卻有一群網路作家因涉嫌「製作、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」被捕。其中一位作者,在中國社群平台微博寫道,「自己從未想過人生中第一次坐飛機,是去蘭州接受傳喚,」「我寫故事,最初只是因為喜歡。直到那些無人問津的文字累積被點擊了30多萬次,帳戶裡的四千多塊人民幣,成了我犯罪的證據。」這些被捕的作家多為二十多歲的年輕女性,她們在網路平台「海棠文學城」上撰寫「耽美文學」——描繪男男情愛的網路小說。然而,這些作品卻被中國官方認定為「淫穢物品」,使她們可能面臨最高十年的牢獄之災。這不是中國第一次針對耽美文學進行肅清,自2014年「掃黃打非‧清朗行動」再到2017年中國實施《網絡安全法》以來,中國政府加強對網路內容的控管,凡涉及「淫穢色情、血腥暴力、同性戀題材」等內容,皆成為整治重點。其中,「同性戀」相關題材長期處在審查風口之上。原本在ACG文化中尋常可見的「腐女」、「基情」、「本子」、「耽美」等字詞,也成為中國網路上敏感,且隨時可能觸法的地雷。面對處處充滿限制的中國,耽美小說中的那一條「紅線」到底在哪?